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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DR 检查须知及注意事项

浏览次数:1850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11 字体大小:

放射检查患者须知

1、放射检查是临床应用普遍的常规检查,可应用于人体各部位,是对疾病进行诊断的重要方法。

放射检查由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提出检查申请,经放射科审核无误,按规定计费后进行检查。

2、如过去在我院进行过放射检查,再次检查时请提供检查号码,尽可能提供以往老片或其它影像资料,以利病情的对比观察。

3、检查按医疗规程进行,应满足临床诊疗需要,重视对患者的防护并保护患者的隐私。

放射检查有放射性,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机房、设备及医务人员均符合国家规定,在我院进行的放射检查能保证患者所受照射在国家允许的安全范围内。

有放射线的场所均有明显通用的放射线警示标志,患者应在有防护的区域候诊,禁止在机房内候诊。

X线可能对胎儿产生不利的影响,早孕3个月内应避免放射检查,育龄妇女请在申请单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已完全知悉本项内容。

4、检查完毕,检查医生将检查号码交给患者,待放射医师完成诊断报告后用此号码到窗口签收检查报告或取X线片,然后到相应临床科室就诊。检查号码请妥善保存,作为今后复查的号码,将保证患者影像资料的连续完整。请勿每次检查都用一个新号码。

5、我院新引进了先进的放射诊疗设备,具有影像清晰,对比度高且射线量更低的特点。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放射检查服务。

CT 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前请去除金属物件及饰品。

2.上腹 CT 需空腹,检查前自备 1000m1 水在医生指导下饮用。

3.全腹 CT 需禁食、憋尿。检查前 1小时饮水>1000ml,再自备500m1 水在医生指导下饮用。

4.盆腔 CT 需憋尿,检查前 1小时饮水>1000m1。

5.急腹症患者无需准备,危重患者需临床医护人员及家属陪同

6.如您准备怀孕或已怀孕,请提前告知以便妥善处理。

7.检查结束后,按要求时间领取报告。

 

DR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前取下金属物及其他装饰物品。

2.检查后按要求时间领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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