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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浏览次数:1314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10 字体大小:

    一、成立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院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院工会和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二、监督小组的职责: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检查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职工所反映情况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
    三、监督检查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公平公开,按考核内容进行公正考评。坚持个别考核和听取意见相结合,以检查考核为主。
    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采取现场察看公示栏、电子大屏、医院网站,查资料、听汇报与开座谈会、职工测评、个别了解情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每年在职代会上向职工代表报告院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五、考核内容:科室是否重视,制度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得力;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形式是否合法有效,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资料是否齐全,作用是否突出,职工是否满意。
    六、责任追究:各种原因造成重大损失者;违反政策规定造成重大影响者;其它有损医院形象或职工利益者按照院规院纪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在各个岗位上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贪污受贿等触犯刑法者交司法部门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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