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信息审核、更新、维护制度
一、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
(一)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信息的审核;
(二)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由院务公开办公室整理,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通过网站、电子大屏、事务公开栏等方式公示;
(三)向患者和职工公开的内容由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整理,报分管院长审核通过后,通过院网站、院行政例会等方式公开。
二、院务公开信息的更新
(一)院务公开信息的更新由各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更新的内容应提交院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二)流动的院务公开信息应标明公示的有效期限,方便各科室及时更新;
(三)固定的院务公开信息需要更新,应重新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
三、院务公开信息的维护
(一)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院务公开信息的维护;
(二)各有关职能科室对院务公开的内容、院务公开的载体进行维护;
(三)对撤换的过期信息,应作为资料妥善保管,各相关科室应配合院务公开办公室做好资料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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