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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1838 编辑: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4-07 字体大小:

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防止疾病的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一 、医院院长为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监督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

二、各临床科室、门诊部主任、医技辅助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按要求对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三、总务后勤部门具体承担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管理职责,有专人处置队伍,定人、定点、定时,按照指定路线处置医疗废物;医院感染管理科担负对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职能,履行检査指导、人员培训和发生意外事故或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情况时的紧急处理和报告。

四、临床科室按医疗废物的分类要求进行处置,由专职人员转送到暂存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最后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达到3/4时,应当及时封口,认真填写完整封口标签,标签内容为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六、检验科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科室进行消毒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盛装血液、体液标本的玻璃容器等使用后必须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或高压灭菌处理后方可回收利用。

七、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应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分类收集。

八、医疗废物交与处置中心时,按照联单制和双签名要求,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资料保存3年以上。

九、污水排放执行国家《污水排放标准》,按规定进行检测,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十、从事医疗废物处置人员应接受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十一、尽量减少医疗废物产生量。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必须保持外观清洁,并加盖密封。

十二、禁止买卖医疗废物和随意倾倒医疗废物。

 

附:医疗废物暂存点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一、医院设专人负责。

二、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回收医疗废弃物,回收时做到不遗漏、不污染周围环境。

三、锐器放入周转箱内密闭运送。

四、每天对暂存点空气进行消毒。

五、每周对房间大清扫一次。

六、暂存点每天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消毒,定期进行喷药,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儿童接触。

七、回收人员注意个人防护,上岗应着装整齐,佩戴胸卡,操作时要戴口罩、帽子,胶皮手套,防渗漏皮衣等。

八、运送车辆要密闭,每天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收据三联单保存三年记录。

十、具体操作细节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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